记者 谢磊
晨报讯 11月19日,上海召开“废止劳教制度 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和矫正工作推进会”,对全市政法系统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废止劳教制度,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办理机制及加强轻刑犯教育矫治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姜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依法办案、宽严相济是上海司法工作始终坚持的原则。目前,全市劳教制度废止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收教人员已全部依法解教,有关劳教场所和干警的转型正在有序推进。对轻微违法犯罪行为,将严格依照治安处罚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按照宽严相济的要求依法办案,努力做到全面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全的统一。
会议强调,教育矫治、注重效果是劳教制度废止后应对轻微刑事犯罪的工作重点。看守所、监狱以及社会矫正机构要根据轻刑犯所特有的刑期短、社会危害相对较小、可挽救度较大等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矫治工作,帮助他们走出犯罪泥潭,努力降低再犯罪率。司法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充实社区矫正队伍,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效;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要与社区矫正机构完善衔接配合机制,既保证对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轻刑犯依法实施社区矫正,又确保不发生脱漏管,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
会议要求,提高司法效率,依法保障人权。人民群众期待能进一步提高司法效率,既依法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又依法加强司法人权保障。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办理机制,依法及时办理,有利于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体现依法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基层司法机关要根据统一部署和实际情况,优化办案资源配置,完善办案环节,提升办案工作水平,努力体现更好的办案效果。同时,通过加强法律援助、检察监督等方式,进一步加强人权的司法保障。
(原标题:上海推进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和矫正工作)